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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酒鬼”打跑妻子又打死父亲 一审被判死缓

2018-04-11 03:53    

作者法制日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 罗凤灵

家住海南乐东县某村39岁的男子黄某民,一向脾气暴躁,嗜酒如命的他,醉酒后常无故打人闹事,不仅打跑了老婆,如今又将66岁的父亲黄某明殴打致死,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民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谈起自己的“酒鬼”父亲,黄某民的儿子黄某说:“爸爸经常喝酒,有时候喝醉了会打人,就是因为他喝酒后打了妈妈,所以妈妈才跑了。”据同村村民黄某训介绍,黄某民很爱喝酒,平时喝醉酒后会闹事,以前也殴打过村里的人,他喝酒后经常打老婆,后来他老婆就和他离婚了。

2017年3月16日17时,被告人黄某民喝酒后回家,因家庭琐事与父亲黄某明发生争吵,其用水泥砖块、铁铲朝父亲的头部、胸部等身体多个部位使劲殴打,随后被闻讯而来的村民制止。父亲回房躺床上后便陷入了昏迷,黄某民仍不罢休,又用水浇淋在父亲身上,其行为丧尽天良,再次提水时被赶来的亲戚当场制止。不久后,黄某明因颅脑损伤死亡。20时,公安民警接到村民报案后,将黄某民抓获。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民因家庭琐事,持水泥砖块、铁铲将父亲黄某明殴打致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以严惩。鉴于黄某民坦白供述,以及家属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海南二中院对被告人黄某民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海南二中院主审法官指出,本案中,被告人黄某民不念养育恩情,不顾人伦孝道,采取粗暴残忍的手段将其父亲黄某明殴打致死,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不仅触犯了法律,还违反了伦理道德底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其在庭审中,对父亲之死未表有任何的懊悔之心,丧尽天良,应予严惩。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不仅是责任,更是义务。法官希望通过这个反面案例,提醒广大群众要常怀感恩之心,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重孝敬父母,切勿冲动犯下天理难容、不可饶恕的罪行,避免类似的家庭悲剧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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