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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台城市街道交通规划导则 建设人性化高品质宜居街道

2018-04-10 21:46    

近日,由市住规建局组织编制的《珠海城市街道交通规划导则》(试行稿)正式公布。该《导则》着眼人性化理念,规划珠海街道建设要求,特别强调慢行活动空间的连续、集约、独立以及强化交通安全及人性化设施。

随着珠海城市发展,有限道路资源与快速机动化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迫切需要从规划设计层面推动道路向街道的 " 人性化 " 转变。为此,《导则》根据街道周边用地功能,将街道、道路划分为交通型、居住型、商业型、景观型、工业型、综合型六大类,在不同的用地功能下进行道路等级的划分。

市住规建局交通与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副科长张梦溪:

因为我们现在街道交通功能越来越强

大家开车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这种发展背景下就会导致它对慢行空间的挤占

也就是说 我们的街道在有限的空间内

如何去平衡这个不同交通功能之间的关系

基于这样的原则开展了这个《导则》的编制工作

对于街道路内停车,《导则》提出,新规划街道不宜设置路内停车;已规划或改建型街道可适当考虑路内停车;路内停车不应压缩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的基本通行空间;路内停车应以停泊小型车为主。《导则》从 " 小街区、密路网、窄马路 " 出发,对各功能及等级的街道、道路间距及街坊控制宽度提出了指引。鼓励大街坊即长边超过 500 米街坊开放内部慢行道;慢行网络密度应大于机动车交通网络密度;慢行网络应强化慢行路径与公交站点、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的便捷联系。

市住规建局交通与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副科长张梦溪:

虽然基于我们现在机动车发展越来越快的趋势下

我们也不能说一切以车为本

还是应该最多的要考虑以人为本的导向

我们在这次的导则里就强调

比如说我们慢行空间的连续化

同样有限的空间里怎么去更好地

设计我们机动车的流向和慢行的流向

保证它们的有序

此外,《导则》提出对于生活型街区应包含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保证街区内步行 15 分钟可达邻里中心等生活、公共服务中心。在公交优先方面,《导则》提出精细化的设计要求,除了在交通设施层面落实公交专用道及交叉路口优先策略外,还同时在公交站点处对公交站台与自行车空间、绿化空间的处理提出规划要求,突出 " 公共交通 + 自行车 " 零换乘零接驳特色,并对公交站点与建筑之间风雨连廊提出规划要求。

珠海台记者高海源报道

编辑:梁蔼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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