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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把我两室一厅转租6人,想收回房子却被诬违约,我该咋办

2020-09-22 19:16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李艳丽) 很多人在有多套房的情况下,都会选择将闲置房屋出租,然而在出租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房客将房屋转租的情况,此时,房主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首府市民曾先生将一套住房出租后,房客居然擅自将房屋隔成数个“单间”,转租给多名房客,引来邻居投诉不断。曾先生想收回房屋,但是租房合同却并未到期,他该如何维权呢?

房屋出租后房客成“二房东”

两室一厅住了6名房客引来投诉

“我本来只是想把房子租出去收点租金,现在邻居投诉,物业也上门警告了,可我合同没到期。”11月13日,提起自己出租住房的遭遇,郁闷不已。

曾先生说,2016年,他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套拆迁安置房,当时交房后就一直没有装修,有人主动打电话联系他,说想租他的房子,并且愿意自己出钱装修后自己租住。一听有这样的好事,曾先生当即和房客林强签了2年租约,约定房屋由林强装修并居住,期间房屋不得作为其它用途。

让曾先生没想到的是,林强把他的2室1厅房屋装修改造分割成5个“单间”,转租给6个人。因为住的人比较杂,引来邻居投诉,还惊动了物业。“我想把房子收回,可是租约还有1年多,房子里又住这么多人不好赶走。”曾先生说,当他提出收回房屋,林强说他违约,让他赔偿违约金。无奈下,他来到了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希望能通过司法渠道解决。

那么,在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曾先生能否将房屋收回?他收回房屋的行为是否属于违约?

法官说法: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李艳丽法官:曾先生所说的租客在法律上被称为“承租人”,从本案看,曾先生想要收回房屋,并未存在违约,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承租人林强违反合同约定的“个人居住”擅自转租,曾先生可以向他主张解除合同,要求他和房屋内的实际居住人一起搬离。

林强转租给了6名房客,这几人我们称之为次承租人,在曾先生诉讼过程中,次承租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转租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法院可以判决实际居住人搬离。

对于林强的装修部分,如果是其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曾先生同意继续使用装修物,可以适当给对方补偿,承租人是无权主张赔偿装修损失的。

此外,在未经房主的同意下,林强擅自对房屋结构改动,曾先生有权要求恢复房屋原有的结构,尤其要注意查看承租人的改造有没有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以免留下安全隐患。

法官提醒说,房屋出租时一定要问清承租人房屋用途,最好在合同中约定自住承诺和违约责任条款。同时要谨防群租行为,一旦发现群租现象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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