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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焚书坑儒”到“独尊儒术”——自刘芃和朱汉国教授所编一书精选

2020-09-03 18:54    

写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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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高考命题处研究员-----刘芃和北师大历史系教授、新课标组长-----朱汉国教授主编而成。本书集专家之智慧,将历史学科的内容梳理钩要,以使学习者能够精到地掌握和科学地运用历史知识。

小编节选其中的《从“焚书坑儒”到“独尊儒术”》呈现给大家作教学参考。

从“焚书坑儒”到“独尊儒术”

战国时代的士人,可以在列国统治者之间从容择主,道不合则全身而退,另投明主,当时颇为流行的“从道不从君”之说,足以表明士人的自尊和清高;各国统治者为了笼络贤能之士为己所用,也极力显示“求贤若渴”的诚意。因此,以至于有“士贵王不贵”之说。士人作为一种独立的政治力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秦始皇统一全国、建立起君主专制制度之后,君主与士人的关系就完全不同了。专制皇帝在要求士人效忠于自己的同时,更注意防范士人的反抗意识。换言之,在皇帝的心目中,士人已经由可以依靠的对象变为必须加以控制、打击的对象。这是我们理解秦朝“焚书坑儒”发生原因的基本出发点。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博士仆射周青臣,当面对秦始皇歌功颂德。其中,统一天下、遍置郡县等内容也倒符合事实,但阿谀奉承是通篇主旨所在。历代歌功颂德之言,其实大都如此,原本不必过于认真。偏偏有位博士淳于越,针锋相对地提出驳论,他认为殷周分封子弟功臣,得以享国久远,“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如果突然出现专制朝政的权臣,没有可与之抗衡的力量,国家势必面临危机,结论是,“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淳于越与周青臣的分歧,集中在推行单一的郡县制是否是最好的统治方式。本来,作为两种不同的政见,在统一后不久,就由当时的丞相王绾和李斯分别作过阐述。王绾等人主张在燕、齐、楚等边远地带,封皇子为王,以利镇抚。淳于越的旧话重提,只是希望能就采用何种方式对统治最为有利展开讨论,体现的是士人对时局的关心。在较为开明的政治环境中,不论当政者是否采纳他的政见,都不会导致灾难性后果。本来是围绕着对分封制的不同见解而展开的当面争执,但在李斯、秦始皇的推动之下,却演变为巨大灾难。丞相李斯在驳斥淳于越的观点之后,提出了焚书的建议:“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纪者皆烧之。非博士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谐守、卫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书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专制欲极强的秦始皇,在独享最高权力多年之后,已容不得半点批评,他把淳于越的忠谏视为诽谤,于是批准了李斯的建议,随之出现了“焚书”浩劫。李斯提出如此极端的主张,是因为他与秦始皇一样信奉法家以暴力控制思想的学说,“言无私论,士无私议,民无私说,言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韩非子·五蠹》),正是他们所心仪的政治秩序。焚书、禁学的目的在于取缔政治批评,扼杀思想自由。不闻谏言,惟闻颂阋,政治只能走向黑暗。

在“焚书”后的第二年又发生了“坑儒”之事。事情源起于方士侯生、卢生等人批评秦始皇,“天性刚愎自用,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员,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史记·秦始皇本纪》)这些批评,是相当准确和深刻的,指出了专制统治的积弊所在。恼羞成怒的秦始皇下令严办,最后将捕获的460多位方士和儒生,集体坑杀。“焚书坑儒”与秦统治集团追求思想统一的努力有着必然的联系。本来,在国家实现了政治统一之后,谋求思想统一,是一种顺乎当时思维习惯的选择。战国后期的思想家们,实际上都在一定范围内涉及到对它的论证。但是,用什么手段、用哪种方式去实现思想的统一,原本是可以有不同的选择的。秦始皇所欣赏的是申、商、韩非之学,在统一完成之后,骄横自大情结更使他不可能从容选择和构建稳妥的治国方略,遇到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冲突,自然就会沿用军事征伐时期的思维定式,采用强硬的管制措施,去限制人们的思想自由。“焚书坑儒”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了知识群体和统治者离心离德。显然,文化高压政策,并没有达到统治者预期的统一思想的目的,而是走向了反面。在社会尚能保持稳定之时,士人们保持着沉默,天下一旦有变,他们就把对统治者的不满,转变为拼死一博。秦末,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大批知识分子,立即参加了反抗秦王朝的斗争,全然没有“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的犹豫观望之态,因为他们是在复仇,并认定推翻秦的暴政,是履行士人文化使命的必要前提。秦朝统治者不得不为他们推行的文化专制政策,付出了代价。

西汉王朝建立之后,非常注意借鉴秦朝的历史教训,在思想文化领域,变酷暴为宽缓。西汉前期实行黄老“无为而治”,政府避免对思想领域进行强制性干预,各家学说得以恢复和发展。到汉武帝时,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位年轻的皇帝,深知“无为而治”的黄老之学,已不适应奋发求治的时局,他决意借用儒家学说,实现自己为后世子孙垂范立制的远大抱负。儒家公羊学派大师董仲舒,借“对策”之机,提出了著名的“天人三策”。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建议废止儒学之外的各家异说,“诸不在六艺之科、孑L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他的理论依据是“《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汉书·董仲舒传》)。汉武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于是就有了后人总结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举。

同样是为了确立国家的统治思想,汉武帝和秦始皇相比,所采取的方法有很大不同。他不是依靠政治暴力手段,而是利用舆论诱导和利益驱动,来推动思想统一的进程。首先,以儒学垄断教育,并进而影响仕途。在董仲舒的建议中就有“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名师,以养天下之士”(《汉书·董仲舒传》)的内容。太学是最高学府,以养士、兴教化、培养官僚后备力量为其主要的办学目的,以《易》、《书》、《诗》、《礼》、《春秋》等儒家经典为教学内容。而原来所设置的诸子传记博士皆被罢黜,这就意味着其它学派失去了在太学中授课讲学的权利。为了贯彻太学“养士”的宗旨,笼络天下读书人为朝廷所用,必须解决好学生的出路安排,即把读书与做官连为一体。起初,在一年一度的考试中,只要通过一经的考试,就可以获得仕进的机会,成绩优秀者可以身据清要之职。一时间,入太学成为做官的捷径,史称:“其学官弟子行虽不备,而至于大夫、郎、掌故以百数。”(《汉书·儒林传序》)后来的太学生们已不及他们的前辈那般幸运,但入仕之门毕竟对他们敞开二大一统政权留给普通读书人的发展空间,实在是以此为最大了。不仅太学中成绩优异的儒生不断被选拔为官员,社会上有影响的儒师也可以被聘任为高级官员。例如,与董仲舒齐名的公孙弘,官至丞相。这批由平民儒生跻身高官的人,博得了“白衣公卿”的美名。读儒家之书可以换来官场得意,难怪社会上要趋之若骛了。正如班固所言,汉代经学的兴盛,主要是出于利禄之路的诱导。其次,置儒家经典于国家法律之上。最明显的象征就是“经义断狱”(或称“《春秋》决狱”),儒家经典成为判案量刑的依据,当它与国法条文的规定不一致时,通常的取舍是依据儒家教义而不是遵循国法。如此以来,国家表面上并没有以强制手段推行“尊儒”,但这种诱导力所形成的约束作用,却更深刻地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还有以下两个问题,是我们应该注意的。其一,经过董仲舒改造之后的汉代儒学,与先秦儒学相比,有其明显的不同:就学术内涵而言,汉儒把阴阳五行之学,纳入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就与当政者的关系而言,先秦儒学批判暴政而致力于建立理想化的社会政治秩序,汉儒则退而求其次,转变为承认现实社会政治秩序的合理性,包括承认皇帝凌驾于天下臣民之上的专制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来,汉儒已从批判时政而转变为维护现实统治。正因为如此,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新锐思想家往往批判汉代儒学背离了先秦儒学的民本思想,转而与专制统治妥协。其实,汉儒如果想要在实际政治中居于主导地位,做出妥协是必要的,否则不可能得到当政者的承认。而汉儒取得统治思想地位之后,其代表人物仍在致力于继承先秦儒学的社会批判精神,置天意于天子之上,就是他们希望能够对专制帝王实施约束的努力。当然,其实际效果大小,却已经不是他们所能够操控的了。其二,尽管董仲舒建议对其它学派加以“灭”、“绝”,但汉武帝并未实际推行。其它学说只是被剥夺了在官方学校中的传授资格,而未受灭绝式镇压。就是在官场之中,武帝也重用了一批分别具有法家、黄老道家、阴阳家色彩的人物。汉武帝的治国、用人之术实际是“外儒内法”。司马迁甚至说武帝“博开艺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学,通一伎(技)之士,成得自效”(《史记·龟策列传》)。无疑是说武帝实际在兼用百家之学。武帝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既给儒家以尊崇的地位,又给其它学派留下适度发展空间。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容忍多元文化并存的开明统治术。就推行文教政策而言,秦始皇的失败和汉武帝的成功,给后人许多有益的启示。解决思想意识形态问题,不能依赖行政强制,更不可迷信暴力手段。而且,从思想的属性而言,本来就是各不相同,思想可以受诱导,甚至被蒙蔽,但要达到完全的控制和统一,是最不容易实现的。尊重思想自由的过程,也就是人类不断走向文明的过程。

编辑:李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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