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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关照”!防城港一小学原校长,将他人行贿的五万元转送给区委书记

2018-03-26 13:10    

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防城港市防城区第四小学校原校长高作慧将他人所送的5万元,转手送给时任防城区区委书记莫小林,寻求“关照”。之后,高作慧顺利被提拔为城区教育局副局长。案发后,高作慧因犯受贿罪、行贿罪,一审获刑3年6个月。

高作慧涉嫌犯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由灵山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及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防城港市防城区第四小学校以棚户区改造的形式建设教师住房,并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时任防城区第四小学校长高作慧任组长。2012年至2016年间,高作慧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工程承建人黄某(另案处理)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给予关照,并多次收受黄某送给的好处费共计27.5万元。

此外,2015年,高作慧拟被提拔为防城区教育局副局长,但公示期结束后,一直没有被正式任命。同年3月的一天,高作慧在防城区第四小学工地附近,收受黄某送给的5万元“好处费”后,为求顺利升职,他转手将这5万元送给时任防城区区委书记莫小林(另案处理)。经莫小林的关照,高作慧于2015年下半年顺利被提拔为防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案发后,高作慧的家属已代其退出27.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高作慧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行贿罪,其有坦白情节,亦全部退赃,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高作慧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记者了解到,莫小林涉嫌受贿罪一案于今年6月开庭审理,他被指控在任职期间收受或索取单位及个人财物共计1820.3392万元,案件还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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