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的身上都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当年贝克汉姆在曼联的时候属于那届92班的黄金一代,和吉格斯、斯科尔斯等人都出自于曼联自家的青训体系,11岁的贝克汉姆就来到了曼联青训营接受训练,而贝克汉姆更是完成曼联王朝复兴的功臣之一。C罗对足球的专注度比贝克汉姆更高:相比起性格腼腆且低调的贝克汉姆,C罗的求胜欲望更强,他更渴望获得胜利,获得进球,获得各方面的肯定,这个性格是天生的。而相对来说,贝克汉姆虽然斗志也顽强,但在职业规划方面,本身就更随遇而安。
弗格森是斗士,他当然更喜欢求胜欲望强的球员,比如C罗——相比起是“时尚界”的贝克汉姆,C罗更专注于足球本身。
而C罗,一个天才球员,效力曼联6年,并且重回欧冠之巅,夺得欧冠。弗格森在英超联赛能拿的都拿了,能破记录的也几乎都有了,但是欧冠确实一直是他的一块心病,毕竟执教曼联这么多年只拿到了一座欧冠奖杯。
莫斯科雨夜曼联做到了,C罗作为领军人物之一弗格森肯定非常喜欢C罗。弗格森对C罗就是有种溺爱,就像是爷爷对孙子的那种感觉。
这里并不是说贝克汉姆占C罗便宜,只是一种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