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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不是我从楼上扔的东西,怎么就成被告了?

2018-03-12 12:43    

文 | 我律社出品

评 | 槐城律师 郭晓杰

高空坠物是难以避免的事情,但是一旦具体的责任人无法确定,整个楼的居民都有可能成为被告。

老人被高空坠落砖头砸死

近日,一则标题为“高空坠物致亡,全楼96户居民成被告被索赔52万元”的新闻引起人们对高空坠物的关注。去年10月份,66岁的卜先生骑电动车经过伊顿公馆28号楼附近时,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红砖砸中,导致后脑流血不止,经抢救不幸身亡。随后警方对此事进行调查,但花费数月逐户调查,一直未找到有效线索。

最后,卜先生的家属将伊顿公馆28号楼除一楼外的所有居民共计96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2万元。

为何整栋楼的居民都成为被告

高空坠物不足为奇,近年来,高空坠物导致的意外伤害事件频发,大到户外窗户、广告牌、太阳能热水器,小到西瓜皮、酸奶瓶、果核,都可能成为致人死亡的“高空杀手”。但是,为何在找不到具体的责任人的情况下,整栋楼的居民都成为被告?

民事诉讼中一般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即原告应当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证明。但是,在高空坠物事件中,一些较大的坠落物可以较为容易的找到责任人,对于一些较小的坠落物,比如上述事件中的红砖,人人家里都有可能存有红砖。作为受害人,通过私力救济的方式很难准确确定责任人,甚至通过公力救济的方式也很难确定。

因此,要求原告举证证明具体责任人显得并不现实。为了避免受害人的损失无承担主体的情形,法律将高空坠物事件的举证责任倒置,即由所有有可能成为责任人的主体举证证明自己不是高空坠物的责任人。

在上述高空坠物事件中,由于无法确定致卜先生死亡的红砖到底是谁家的,所以整栋楼的居民(一楼除外)都存在可能性,将他们列为被告也就不足为奇,这些被告需要在诉讼中举证证明这块红砖不是自己家的,否则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如何避免为他人背锅?

如果自己确实不是高空坠物的责任人,最终法院却判决自己承担责任,无疑自己是在替实际责任人背锅,如果避免背这种锅呢?

【我律社说】

唯一的办法就是从自己做起,杜绝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

1、坚决杜绝高空抛物。你一时的懒惰可能会造成一个家庭的悲剧;

2、定期检查房屋。定期检查房屋附属设施的固定情况,比如窗户是否松动、太阳能热水器是否固定牢靠、墙皮是否有脱落的迹象、窗台上是否有容易掉落的搁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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