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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 坚决打击以“招聘”为名的非法传销

2018-03-10 14:54    

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社部4部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4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出,近期,传销组织活动猖獗,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利诱欺骗有关群众误入传销骗局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部门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8月15日-8月31日,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对招聘过程中的涉嫌传销活动进行摸排,督导企业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

9月1日-10月31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要全面分析研判外地人员在本辖区聚集传销活动的形势,严厉打击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欺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传销组织;集中力量查处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大案、要案,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的行为;严格规范线上线下发布就业信息的经营行为,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网站,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出租房屋管理。

第三阶段

11月1日-11月15日,及时对开展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传销违法案件,加强对防范传销的宣传,提高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求职人群远离传销、拒绝传销的能力。人社部门要严格规范招聘企业的经营行为,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增强大学生等特殊求职人群在求职过程中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在校学生就业指导教育力度,防范传销,协助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做好涉传学生的说服和劝返。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利用招聘活动进行传销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重点案件。

特别提醒

大学生求职注意那些事项?

1.通过正规招聘渠道择业就业,不要轻信他人、非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的虚假、高报酬的工作。

2.不要轻信他人通过金钱和所谓的“关系”可以“介绍工作”,解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招考录用的谣言。

3.一旦陷入招聘陷阱或误入传销组织,要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渠道通知派出所的民警、当地工商局和自己的家人,寻求帮助。

发现亲友误入传销该咋办?

1.如果是产品传销,建议先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处查询是否属于直销。产品传销的特点是,消费者先高额消费,然后再拉人头往下发展。

2.发现亲友做传销,不要一味指责,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量摆事实,讲道理,也可以求助反传销的专业人员来做。

3.一旦亲友涉及交钱,要告诉他必须侧面了解是和谁交易,最好要求是对公账户,要求对方出示营业执照,掌握交易的证据。

4.如果劝说效果甚微,要马上切断他的人缘链和资金链,破坏他的邀约市场,叫所有的亲朋好友不要去。很多人刚知道自己的亲朋好友在做传销时,顾虑家丑不可外扬,结果这个沉默让更多人上当受骗。

5.异地解救时,一定要注意策略,不要透露具体到站时间,下车后马上联系火车站派出所的民警或者当地工商局,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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