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焚烧秸秆的危害有哪些
1、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焚烧秸秆时,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的发生。
2、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3、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露天焚烧秸秆带来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焚烧过程中产生滚滚浓烟,引发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造成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
4、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
在农田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会使土壤的自然肥力和保水性能大大下降,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
提问
秸秆还有哪些作用呢
1、将秸秆卖给有需要的个人或者单位,用于发电、种植、养殖等。
2、秸秆还田,通过粉碎翻压还田、覆盖还田等方式,提高土壤自然肥力和保水性。
3、加工再利用,利用秸秆制作食用菌栽培基料,编制工艺品,粉碎秸秆做饲料、生产沼气等。
提问
焚烧秸秆会受到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1、烧荒、焚烧庄稼秸杆等违法行为,根据《吉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烧荒或者焚烧庄稼秸杆等室外用火时,行为人未落实防火安全看管防护措施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名称:室外用火未落实防火安全看管防护措施。
违反《吉林省消防条例》第18条、第36条规定,依据第64条处罚。
2、过失引起火灾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名称:过失引起火灾。
裁量基准:过失引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不足五万元,或者受灾不足三户且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过失引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五万元以上不足三十万元,或者受灾三户以上不足六户的,或者一人重伤的,处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过失引起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受灾六户以上,或者二人以上重伤的,处十三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