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购买健康类保险时,如重疾险、医疗险和寿险产品,非常重要以及必须面对的就是“健康告知”。这一点很关键。 因为你的填写,直接决定了最终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以及出险后,能不能顺利理赔?
因此,很多想要投保的朋友就会担心,告知太多会不会被保险公司拒保,但如果“告知不全”,保险公司到时会不会拒赔,如何填写健康告知才能顺利投保,且避免理赔纠纷呢?今天小诺就来和大家聊聊有关健康告知的事儿。(一)健康告知是什么
《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说明了【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也就是说:投保人确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但并非身体上的所有异常都去告知,只要回答被询问到的问题即可。
我国的保险公司目前采用的主流方式就是“询问告知”,保险经纪人对投保人进行问询,投保人需要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二)为什么要有健康告知
大部分消费者购买保险是为了转移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但也有一些投保人是在明知身体患病的情况下进行投保。
如果保险公司不进行仔细核查,赔付就成了板上钉钉的事了,作为盈利机构而非慈善机构的保险公司怎么会赔本赚吆喝呢。
必要时,保险公司会针对已经患病的投保人进行更深一步的了解和排查,从而商榷最终以何种方式承保,或是直接拒保。(三)健康告知 问啥&咋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健康告知有关回答方面需要遵循的两个原则:
ⅰ有问必答,如实回答
当保险经纪人明确向投保人进行询问时,需要如实回答,而不是想着如何回答能一定承保。因为如果刻意隐瞒,即便通过了承保,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也会以严格的标准进行核保,到时是有权利拒赔的。
ⅱ不问不答
据《保险法》规定,我国是采用的是“询问告知”的方式,即使投保人客观存在一些可能影响承保的因素,但由于保险经纪人没有询问,也就没有必要告知,即便出险涉及到理赔,责任也不在投保人身上。
➤小诺为大家总结了一下,保险公司通常的问询思路,大家结合具体事例体会一下:
ⅰ是否有列举的疾病或症状
ⅱ是否进行过某种诊疗方式
ⅲ是否再某个时限内,存在某种情况
ⅳ其他健康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思路:
ⅰ关于列举到的疾病种类和病状,只要不在它列举的范围内,就可以选否。
ⅱ区分患病和病毒携带者的说法,如“乙肝患者”和“乙肝携带者”,毕竟病毒携带者和患病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ⅲ注意某个时段或时间点。例如问“过去两个月之内有没有住过院?”,那么你三个月前住院的事就不影响在选项中勾选“否”。
➤还有一种让大家比较纠结的问题就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告知上列举的疾病”
这一点在回答上要以自身知晓,并获得医学诊断证实为准。如果问到的疾病自己确实不知道,而且没有去医院检查过(没有被医院“确诊”的病症),都可以回答“否”。
只要如实填写健康告知,后期真的发生那些“不知情”的风险,保险公司同样是要承担责任的。
因此,如果近期有体检计划,建议先投保再体检。(四)被拒保了怎么办
如果投保人如实告知后,存在一些影响正常投保的原因,保险公司会与投保人商议,通常会以延期、附加条款投保以及非标准体投保这三种方式,继续承保。
ⅰ延期承保
所谓延期承保就是,保险公司经过核保认为被保险人当前的身体健康状况是不符合承保条件的,需要等到恢复健康之后,经过医院复查没有任何健康状况的情况下再去投保。
ⅱ附加条款投保
附加条款投保指的就是,保险公司把对应的(被拒保的疾病等)保险责任作为除外责任进行承保。也就是说,如果事后出险和这项(被拒保的疾病)相关,那么保险公司是不予以理赔的。
ⅲ非标准体增加保费投保
比如说,投保人存在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吸烟、喝酒,即便没有疾病在身,但是诱发疾病的概率非常高,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会直接拒保,而是以增加保费的形式承保。
当然,如果这两种方式都被拒了,还可以更换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毕竟各家公司的各个产品承保标准不仅相同。但是切记,不要因为急于投保,而故意欺瞒,因为即使真的通过投保,后期如果发生理赔纠纷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赔。
“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之后,可以根据我们的身体健康指标,去筛选真正适合我们健康状况的产品,来规避我们面临的风险。比如说防癌险等。
※ 在这里,小诺再多说几句,千万不要想着钻两年不可抗辨的空子
关于两年不可抗辨条款(出现在新《保险法》的第十六条):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议条款,即保险何用生效满一定期限(一般为2年)以后,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是两年不可抗辩并非尚方宝剑,如果投保人自身确有故意欺瞒,即便顺利度过两年,这项条款最终也是不会生效的,毕竟是要站在如实告知的基础上才行。
因此,在投保健康险之前,我们一定要弄清楚自身的健康状况,遇到不明白或者不确定的地方,一定要跟工作人员确认清楚,再去操作,保证我们利益最大化,避免后期理赔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切忌盲目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