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好消息!
舟山近日出台一系列人才新政
住房保障
服务保障
人才奖励
家属安置
……
一大波利好政策
小编带你深入了解~
近期,市委组织部、舟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新政,广纳英才。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人才是发展的关键,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舟山,就是要发挥人才的智力优势,加快建设“四个舟山”,推进自贸区发展。
1
第一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申请认定的人才应具各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学术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等;
(三)国际级顶尖人才(A类)无年龄限制,国家级杰出人才(B类)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新区特优人才(D类)、新区高级人才 (E类)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其中副高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新区基础人才 (F类)年龄原则上在 40周岁以下。新区特别紧缺急需或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
第二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
保障方式和标准包括免费赠送住房、推出人才限价房、实行购房补贴、提供周转住房、提供租房补贴。
对在舟工作的国际级顶尖人才(A类),免费提供面积250 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不定期面向新区高级 (E类)及以上层次人才推出人才限价房。其中省部级领军 (C类)及以上层次人才申购的限价面积最多为120平方米,新区特优人才(D类)、新区高级人才(E类)申购的限价面积最多为90平方米。
3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