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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上涨"租户拒绝支付 看大学生"仲裁员"如何裁决

2018-05-16 01:26    

长江网10月24日讯(长江日报记者黄琪 通讯员易庭华)甲乙双方签订了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随当地房租的正常涨幅参改收缴,但乙方在租期第三年拒绝支付“涨幅”部分,孰是孰非?10月24日,由武汉仲裁委员会和长江日报联合举办的“武汉模拟仲裁庭”第三场活动走进江汉大学。

现场,申请人、被申请人、仲裁员等10人均由江汉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客串扮演,约150名大学生旁听了这场精彩的模拟仲裁。大学生表示,从这次模拟仲裁庭中学到很多实践知识。

本次模拟仲裁庭选取了一个真实的民事纠纷案例,王某有一面积为130平方米的商铺楼,出租给何某,合同约定租期为三年,第一年租金为2万元,第二年、第三年租金随当地房租的正常涨幅参改收缴,但最高不宜超过上一年度租金的30%。若承租人未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并拖欠租金超过两个月,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何某第一年支付了租金2万元,第二年支付了租金2.6万元,而第三年仅支付了2万元,对于“涨幅”部分却不愿意支付。申请人王某认为,按照每年上涨30%的算法,被申请人何某第三年应该支付其3.38万元,因此还欠款1.38万元。

庭上,双方据理力争,台下观众们被案情吸引。争议的关键点在于尚欠的租金的计算方式,按照每年30%的涨幅计算是否合理。

首席仲裁员的扮演者,江汉大学法学院大三学生傅利泰说,在学院老师的指导下,她和同学们筹备了近半个月,把前两期模拟仲裁庭的视频找出来反复研究,并集中排练了三次,他们从原来对仲裁流程一无所知到烂熟于心。为了效果逼真,申请人、被申请人、双方代理律师、仲裁员等都尽量还原真实仲裁庭场景。看到台下观众的认可,他们感到很受鼓舞,她希望今后能参加更多这样的普法活动。

现场嘉宾、该校法学院法学系主任侯永兰副教授表示,如此大规模的模拟仲裁庭在该学院还是第一次,武汉仲裁委这样的普法工作值得点赞,既推进了法制社会建设,又让法学专业大学生体验了仲裁的严谨和公正,坚定了法律信仰。

连续15年,武汉仲裁委受案数全国第一

长江日报融媒体10月24日讯 (记者黄琪 通讯员易庭华)24日,记者从武汉仲裁委员会获悉,武汉仲裁委员会成立20年来,共受理案件141069件,案件标的额约1193.74亿元人民币。连续15年受案数在全国251家仲裁机构中保持第一名。

武汉仲裁委员会负责人表示,武汉提出5年留住百万大学生,武汉仲裁委员会从基础做起,走进高校、企业以案说法,为更多大学生、企业职工进行普法教育,为武汉培育更多法律精英。

同时,仲裁庭的审理是不公开的,但是许多有普法意义的案例编撰后可以向公众宣传。武汉仲裁委员会将选取更多典型案例,通过模拟仲裁法庭的形式走进高校、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让更多企业和市民熟悉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利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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