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高通高管:苹果指使代工厂拒付高通专利费,泄露高通机密给竞争对手。美国政府下属部门联邦贸易委员会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FTC) 起诉全球通信巨头高通公司涉嫌垄断、妨害竞争一案(本案)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双方举证接近完成,1月29日将进入总结陈词,之后法官将择日做出宣判。
本案的更大背景,是高通、苹果两家公司在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对彼此发起了诉讼。
苹果方面的主张是“高通的‘芯片+专利许可‘商业模式违法,包括高通收取的许可费率过高、计费模式不合理以及不向其他调制解调器芯片生产商许可其标准必要专利”,谋求让高通坐实“垄断”的罪名,最终迫使高通放弃现有商业模式。而高通的主张则包括“苹果指示其代工商拒绝向高通支付专利授权费”。与此同时,苹果还“向高通的竞争对手泄露了高通基带芯片的软件代码”。这些代码高通以保密形式独家提供给苹果,但苹果却滥用了这些涉及商业秘密的机密技术信息,严重损害了高通的合法利益。本着保护这些利益,并且对违法者带来惩治效果,高通在全球多地起诉了苹果,包括在中国多个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2018年12月,高通先后在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获得了针对部分 iPhone 产品的禁售令。
就本案及高通在全球作为主要参与方的更多诉讼问题,负责高通公司的全球知识产权、诉讼和政策事务的高级副总裁马克·斯奈德接受了 记者的采访。
FTC 和苹果是政府和民营企业、监管者和被监管对象的关系。斯奈德却表示,他观察到 FTC 在本案中的很多行为和其诉讼主张,和苹果的利益高度一致。
正因为此,此案在美国也颇受争议。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助理司法部长马坎·德尔拉希姆(Makan Delrahim)近日抨击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对高通公司提起的反垄断诉讼缺乏法律和事实基础。他表示,专利的许可费率不应在反垄断法诉讼程序中进行裁定。德尔拉希姆表示:“因为不认同我的10美元专利许可费,你在没有获得许可且未向我支付合理价格的情况下实施了我的专利,我向你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现在你却以违反反垄断法为由起诉我,这样的情况是不应该出现的。上届政府的一些官员,目前仍在与司法部反垄断局共享反垄断执法权的另一个部门,这些人认为他们可以这样做。无论(费率)应该更高还是更低,这不是反垄断法应该发挥的作用。”
不难看出,本案被许多业内人士看作是苹果的代理与高通的战争,一场苹果正在全球范围内掀起的“反高通战役”的局部战争。
斯奈德指出,苹果和 FTC 之间签订了 “共同利益协议”,使双方可以私下沟通和协调如何打击高通,进而威胁高通服务 Android 手机厂商 (OEM) 的能力,导致Android体系的创新速度下降,使Android手机厂商无法及时获得更先进的硬件和技术以便与苹果的产品竞争,以此实现削弱苹果竞争对手实力的目的。“苹果宣称这是整个产业与高通的冲突,实际上苹果的真正动机是打击它的Android竞争对手。”
记者此前了解到,最早在2014年,苹果和高通之间就因为基带芯片交货、专利许可和高通软件源代码被泄露的问题进行过沟通协商。随着情况愈演愈烈,高通希望通过仲裁来解决问题,但遭到苹果拒绝。很快,苹果于2017年初率先向高通发起诉讼,高通只得应诉,并反诉了苹果。
目前,苹果已经不再从高通采购基带芯片,且仍使用着高通的专利,并要求其代工厂拒绝向高通支付专利授权费。“(这种)做法是绝对错误的,”斯奈德表示。
此前本案的庭审中,一则2014年的高通内部邮件成为了证据,其中该公司 CTO 提到应该在高通“还有实力的时候反击苹果”。这一证据被视作高通对苹果主观上有敌意,但斯奈德表示这并不代表高通对苹果的整体看法。他指出,在当时苹果希望实现一个型号的 iPhone 支持全球的运营商,而当时高通是唯一能提供对应基带产品,帮助苹果实现其战略设想的公司,“这些邮件的上下文是在讨论我们如何更好地服务苹果,而非对其区别对待或者所谓的反击。”
苹果公司在 FTC 起诉高通一案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如何评价苹果和FTC的关系?
马克·斯奈德:实际上,苹果公司和FTC之间在行动上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它们之间签署了“共同利益协议” (common interest agreement)。这一协议允许双方在保密状态下进行沟通和协调。我们看到,FTC 的很多诉讼行为都是符合苹果利益的。
从本案的证据证词中可以看到,苹果和高通在过去很长时间内一直就专利许可费的问题保持谈判和沟通。对于这些谈判和沟通,高通的企图是什么?
马克·斯奈德:众所周知,苹果公司起诉高通在先,此后高通才对苹果提起诉讼。事实上,在任何一项诉讼启动之前,两家公司都保持着长期沟通。高通此前一直希望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但是苹果公司拒绝了这一提议,并且率先采取了诉讼的途径。
对于苹果而言,他们有两个选项:第一个选项是履行高通和苹果代工厂之间已经达成的许可协议(编者注:苹果的代工厂与高通之间也有专利许可协议),第二个选项是直接从高通获得许可,直接成为高通的被许可方(编者注:在2016年协议过期并发生了苹果滥用、并将高通的基带芯片软件源代码泄露给英特尔后,高通失去了苹果这一最大客户)。
当然,苹果公司有充分的选择自由,不选择第二种直接的方式也可以。我们仍然非常乐意继续执行高通和苹果公司代工厂之间达成的专利许可协议。然而,苹果命令其代工厂拒绝向高通支付专利许可费的做法,是绝对错误的。
既然双方之间有长久的沟通,而2016年双方关系就已破裂,直到2018年底,高通才在全球各地申请禁售部分 iPhone 型号,双方的矛盾才彻底公开化。高通基于什么考虑,才在此时向申请禁售令?
马克·斯奈德:我刚才提到苹果公司要求生产 iPhone 的代工厂拒绝向高通支付专利许可费,这件事已经发生了很长时间了。显然,苹果并不尊重高通的知识产权。为了维护我们的知识产权,高通才对苹果提起了相关诉讼,包括申请禁售令等。
本案的证据和证词中提到了苹果可能泄露了高通的关键技术细节给英特尔。这是真的吗?
马克·斯奈德:是的。
在高通与苹果的合作关系中,我们给了对方对高通芯片软件源代码的特殊使用权。但是针对这方面的使用,我们附加了非常严格的限制条件,双方也认可这样的条件,即苹果公司只能将该源代码应用于优化其搭载了高通芯片的特定产品,而不能用于其它场景、产品等。
但是我们发现,有证据表明苹果滥用了这些软件源代码当中的重要技术机密。苹果不但自己使用这些源代码,还向英特尔提供了源代码相关信息,以提升搭载英特尔芯片 iPhone 基带性能。这一问题我们仍在继续调查取证、进行事实核查,但我们非常有把握,确信苹果公司滥用了我们的相关商业机密。
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苹果方面披露了华为、联想等公司在本案中的部分证词。考虑到他们现在或曾经是高通的重要客户,你如何看待这些证词?
马克·斯奈德:这些证词,主要是由相关公司参与许可谈判工作层级的人员发表的,而不是由负责与高通芯片供应相关事宜的高管人员发表的,并没有反映全面的实际情况。我认为FTC选择性地部分披露这部分证言是为了误导大众、混淆视听。
事实上,在高通本周五(1月25日)披露的证词中,来自包括华为、联想等公司在内的证词,都向法庭展示了更加全面的真实情况,即这些公司在任何时候都从未担心过高通可能中断对其芯片供应,也从未因担心芯片供应中断而被迫签署不合理的许可协议。
从本案以及更多案件中可以看出,苹果与高通的对立其实体现了苹果与Android生态系统的对立。从商业模式的角度,苹果和 Android OEM 的共同利益以及主要的利益冲突是什么?
马克·斯奈德:通过苹果对 FTC 的支持可以看出,苹果希望看到高通无法继续向它的竞争对手,即 Android 生态系统中的手机厂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苹果宣称这是整个产业与高通的冲突,实际上它代表的只是自己的利益,真正的动机是打击它的竞争对手。”
在你看来,高通期望和苹果建立和维持怎样的关系?
马克·斯奈德:如果两家公司能实现互惠互利和谐共处的关系,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从高通的角度来说,我们非常重视苹果作为我们的芯片客户、间接被许可方,以及潜在的直接被许可方的重要性。我们的目标是尽可能解决问题,也不排除通过诉讼的方式。但我认为,互惠互利的关系是两家公司都期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