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山高新派出所对去年 12 月份南山区大冲某工棚发生火灾召开火灾事故警示现场会。据介绍,火灾发生后警方刑拘了 3 名主要负责人。
2017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4 时许,南山区大冲某工棚发生火灾,现场有浓烟。高新派出所在接报后,立即指派巡逻、消防、社区、侦办、应急队等警力前往现场展开灭火救援工作。
经查,火灾过火面积约 700 平方米,目前认定火灾为电线短路引起,无人员伤亡。经审讯,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工棚项目经理谭某亮(男,34 岁)、消防安全总监朱某前(男,44 岁)、生活区管理员肖某林(男,49 岁)没有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宿舍私拉电线引起电线短路,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警方依法处以刑事拘留。
为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辖区在建工地火灾防控工作,提升工地人员火灾防范意识和能力水平。近日,南山警方联合街道办安监科召开火灾事故警示现场会,组织辖区在建工地共 80 余人参加,要求各建筑工地负责人一定要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按程序抓生产,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杜绝类似事故。街道安监科、消防等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所有在建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力度,对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 零容忍 ",严格追究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