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规则变化过程:
1946-47赛季:将原来延用的大学规则中的联防被废除
1950-51赛季:增加了篮板球的统计
1951-52赛季:为了削弱乔治·迈肯对篮下的统治,将三秒区由6英尺扩大为12英尺
1953-54赛季:为了防止故意放规对比赛的影响,规定了每名球员每节只能有两节放规,三以将被罚出场.(这条规则现在已废除)
1954-55赛季:引入24秒规则;全队每节累计五次放规,对方罚球.
1964-65赛季:为了削弱张伯伦对篮下的统治,将三秒区由12英尺扩大为16英尺.
1973-74赛季:增加了抢断和盖帽的统计.
1974-75赛季:球员在场上有不道德的行为被判技术放规出场,需交纳50-100美元的罚款.在延长期比赛立刻要结束时请求暂停将不会被同意. 1975-76赛季:在一般犯规之后,将被罚掷边线球.
1976-77赛季:在防守中使用过大的肘部动作被判放规.如果防守球员将球打出界外,进攻球员在罚球线两端的边线发球.比赛中5秒之内不发球(原来为10秒),对方罚球一次.
1977-78赛季:如果教练在比赛开始后对规则提出疑义,可以派助理教练与官员进行交涉。以前只能在比赛开始前进行交涉。在得分时如果把篮球弄坏,而官员们又认为你是故意的,那就是犯规。在所有犯规后,进攻时间都将拨回24秒。如果球从篮框下入篮,将被判为犯规。如果场上有人进行打斗,不在场上的球员离开长椅,进入场内将被罚款100至150美元。在场前热身期间,如果球员悬挂在篮框上,将被罚款2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