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滴滴变回一个出租公司的线上服务平台。 |
一
仅仅隔了四个月,滴滴顺风车又发生一起乘客遭司机奸杀的恶行事件。
这直接宣布空姐遇害案后的各项整改措施没有发挥作用。什么虚拟头像,人脸认证,并没有解决问题。
从这起案件看,“没用”的核心有两点:
第一,客服不具备直接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权限。受害人向好友求助,好友代为报警,警方要求提供车牌号,滴滴以信息安全为由拒绝向受害人好友提供车牌号,这个过程一度被称为报警“死循环”。警方随后发表声明,强调即便是警方直接沟通,滴滴也要寻找所谓的“安全专家”,走完一套规范而低效的流程。这个致命循环告诉了我们一个很直接的问题——滴滴客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和转交问题,是一个只会按照既定话术沟通的准机器人,是一个相当低端的客服。
有资料显示,滴滴客服是一个相对廉价的外包服务团队,指望这个团队去高效解决问题,把“一键求助”功能落到实处,属于痴人说梦。
第二,所谓的技术防范,只能解决事后查证,但很难增加侵害的难度。如果凶嫌有着反社会人格或意图,知道逃不掉还要干,再强大的技防也很难阻止不法行为。简单说,它可以让坏人更快被抓到,而无法去剔除坏人。
从目前来看,这两个问题几乎是无解的。要求滴滴软件一键接入110并向警方开放GPS定位,理论上可行,但后果很可能是警方不得不承担大量的客服功能:他们面临的多数不会是遇险报警,而是绕路报警,车内有异味报警,车型不符报警;而对司机品行的判断更是滴滴无法解决的问题——难道注册时做一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查问卷吗?
因为是无解的,所以这时候要琢磨的不是什么整改问题,而是需不需要推倒重来的问题。
二
这里提供两个目前不太被提及到的看法:
有评论说,对于这样一个有着典型反社会人格、在网贷平台已经债台高筑的司机而言,即便不在滴滴,在其它平台或者出租车公司,也是要犯事的。
推断成立。但网络平台与出租车公司的从业司机有着一个微妙的差异,这种差异多少会影响这类恶行事件发生的概率——简单说,就是“群体意识”。
网约车的主体是个体,出租车的主体是集体。我曾经见过大众司机对BX的红车司机施以鄙视的目光,也见过本地司机对外地司机的优越感,以及崇明司机的抱团意识。企业的工青妇组织、双班车的搭档,都对个体形成了一种规范和约束。它看起来没什么用,有时候也做的不够好,但实际上多少起着预防偏差的效用:
一个人吸毒了、情绪不稳定了、借钱太多了、出现异常了,都可能会被集体成员察觉,从而被提示或防范。
而网约车司机很难有这样的群体依靠,所以他们的价值观、素质得到规范统一的概率会低一些。他们所谓的社群由于缺乏组织领导,自发聚集,更像是垃圾信息集聚地,那些黄段子、谣言、煽动信息只会放大个体的心中恶念。
更关键的是,作为线上平台的滴滴,并不打算介入个体的价值观管理。他们只会技术——用技术查核身份,用技术获取佣金。他们绝对不可能去考虑“二分公司的王司机家里出了事,请工会的小张去了解一下”,也没有同事说,“刘师傅三天没来打牌,打个电话问问吧”。
滴滴一直强调自身的平台属性,例如成为乘客的叫车入口——从这个角度说,他们应该拒绝承认平台上的那些司机是自己的员工,未来也不可能按照规范员工的模式规范司机。倘若滴滴只做出租车和运营车的资源匹配平台,这个推论没有问题:那些司机本身就有所属的企业,由所属企业负责;但倘若滴滴不满足于此,变成了一个向个人直接提供车辆运营岗位的地方,那它就需要担负起登记造册、选拔培养、优胜劣汰的职责。
但这些事情,滴滴显然是不想做,也是没能力做的。
三
当然,就算有群体意识,出租车司机也可能有坏人;就算是个体,滴滴司机也有好人。任何一个行业都可能出现犯罪分子,以个案的出现去推断一个行业的弊端,肯定会有偏差。
那么相对值得讨论的话题便是:如果有技术防范,应该往怎样的方向去靠?
对恶性事件来说,有效的技术防范,不仅仅是事后可以追溯,还有当恶行可能发生时,受害者避免伤害的概率大一些,工具多一些;施害人的操作麻烦一些,成功的可能小一些。
至少在目前,滴滴所有基于技术的防范全部致力于“威慑”,例如人车相符,你别干坏事啊你要干了我一定能抓到你啊。但对于那些“你抓就抓呗”的人来说,威慑是基本不起作用的。
这时候起作用的其实不是软件,而是硬件。起作用的硬件不是什么排量车型本地户口,而是非常实在的设备和道具。
比如,公交车纵火案发生几次后,最有效的措施是什么?不是摄像头,不是定位系统、一键报警,而是车窗边的逃生锤。出租车抢劫案发生几次后,最有效的措施是什么?是驾驶座的隔离栏。
让我们回到防范的主题:减少侵害损失的有效措施什么?可能也是隔离栏和逃生锤,也可能是其它易于辨识和操作的物体。
能不能要求网约车配备这些标准化道具?不配备乘客可以拍照投诉,赢得200元现金?
出租车已经做到了,专车有可能,顺风车几乎不可能。那都是拿自己车开着捞外快的活儿,怎么可能去做运营化的改装。
问题是:如果你不愿意做运营化的改装,那有什么资格做运营呢?
四
无法对司机进行员工化的管理,无法对车辆进行运营化的改装,仅仅靠手机端的一次又一次更新,永远不能解决滴滴顺风车的问题。
有人说“顺风车”的目的是“顺便”,不算正式的运营,是一种对碎片时间的创新和利用。这简直是扯淡。且不说有专职的顺风车司机,哪怕你是国企的党委书记,你在通过顺风车运送乘客获得收入的时候,你就是在做车辆运营。在这个过程中,乘客需要的是你的驾驶技术、认路能力、优质的服务态度,而不是做报告的本事。
在整个事件中,还有两个令人捂脸的细节:
一,滴滴客服居然还打电话给施害人,采信他“未接到乘客”的回答,这种处理方式也证明,滴滴并不具有自主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你问一个小偷“偷东西没有”,小偷会承认吗?
二、施害人之前一天已经受到投诉,而滴滴并未因此加以关注,而是任其继续接单,这也证明,在滴滴看来,与司机的关系主要是佣金交付的关系。
现状放在那里,其实方向也很明确:
第一,请滴滴回到和快的竞争时的定位,老老实实地做一个车辆运营企业的线上平台,车辆背后都有出租车公司或者包车公司。线上叫车本质上还是好事物,但在资本助推下盲目扩张,降低行业门槛,它可能就变了坏事物。正常企业入职时都要面试的,有驾驶证能当司机,但不一定能当运营司机。一个窗口服务行业,连面试都没有就能上岗,多少有些不合情理。既然你没本事一一面试,不可能把人家当员工,那就不要揽这个活。
第二,建议运营车辆进行相应的运营改造。出租车有顶灯有计价器,网约车也应该有较为明显的内饰和外观标识,还能有效解决实际到车和约车可能存在不符的问题。你既然以此为生,那就得接受车辆的合理改造。哪怕你当肯德基服务员,也得穿制服的对不对?现在搞得大家都不敢买荣威550和比亚迪秦了,出门就被当网约车司机。
上面两个方向,从目前来看,顺风车是万万做不到的。
既然如此,下线便是。
人们乘车的基本诉求,是安全地从A地到B地。违背这个诉求的所有创新,都是胡说八道的把戏。
一个背景声
“请滴滴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