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赵雅儒
过去,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总是缺乏抓手,谁来组织发动业主主动参与小区自治工作,长久以来都是个老大难问题。现在,这个问题或许找到解决的药方了。11月22日上午,成都首家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在苏坡街道清江社区挂牌成立。据了解,这也是全国首个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试点社区,未来社区物业管理就有了自己的“主心骨”。
据了解,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由社区党委领导组织建立,由居民代表推荐产生,设立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面,主要是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协调工作。今后,如存在业委会不作为、业主损害小区公共利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都将成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约谈监督整改的对象。
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
“目前城市发展很快,出现了很多新的楼盘,但涉及物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行业内产生的一些新问题,不太完全兼容,缺乏一个物业管理的抓手。”苏坡街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主要是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环境与物业管理秩序,提高小区居民的环境与物业管理意识,“在社区党委领导下,通过社区成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参与式治理,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实现社区环境‘共建共享、共治共享’,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
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是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建立,由居民代表推荐产生。人员设置包括居委会委员、社区居民代表、社区议事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党员骨干中产生9~11人兼任,至少5名以上为党员。主任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委员由1名社区居委会委员1名、社区居民代表、社区议事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党员骨干中产生6-8人共同组成。
在推选条件上,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就可参加,除要求首先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以外,还要求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及缴存专项维修资金,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设立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面,主要监督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业主和物业服务机构依法履约。文明劝导、依法依规劝导,积极向辖区居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督改善社区环境。
撤销业委会委员资格
管委会可协助召开业主大会
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它的具体职责是什么?苏坡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主要职责包括13个方面,包括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协调工作,监督业委会各项工作,包括执行业主大会决议、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委会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其他工作还包括,监督物业服务合同、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经营收益的收支情况、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出现经业委会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业主提议撤销业委会委员资格,且无法按期顺利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还要负责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按照规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要求建立巡查、会议、培训、考核、调处、奖惩等六项制度或机制。其中巡查制度要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例行性检查,重点对物业的使用与维护、三大规约执行、资料档案建设等内容进行检查。
每月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都会要求定期召开一次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物业联席会议、召开一次业委会交流沟通会。在培训上,由街道物管科组织对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不定期的法律法规及物业相关知识的培训。
损害小区公共利益
业主也会被管委会劝导约谈
据了解,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还将建立“奖惩机制”,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效果,通过“坝坝会”等形式向居民住户通报问题、开展自治管理约谈。利用社区现有资金,对在构建和谐物业小区中取得成绩的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相应奖励。
对业委会会加强监督。苏坡街道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业委会存在工作开展不力不作为的情况,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会对其进行约谈,约谈无效的则上报社区和街道物业科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在小区内进行通报。
小区业主也是监督的对象。据了解,如有业主不遵守小区管理规约、损害小区公共利益,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进行上门劝导。如有此行为的业主系党员的,还要由该楼盘的支部书记对其进行约谈,约谈无效的则上报社区党委进行党内通报批评。
物业服务企业也如存在管理不到位,未按物业合同进行服务或业主投诉不及时处理整改的,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会对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无效的则上报派出所或区房管局等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理,对失信人员加强联合惩戒。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以社区为主的物业管理小区综合治理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社区“两委”在传统居民院落中组织带领群众参与自治的优势,形成“一核多元”的小区治理新机制;有利于实现社区各项工作对物业管理小区的全覆盖,形成社区对业主大会运行、业主委员会履职指导、监督的新局面;也有利于更好地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形成物业管理属地监管新模式,对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具有重要意义。